佛山股票配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审被判12年
2020年5月,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办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牵涉到佛山一家股票配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这名实际控制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审被判12年。
该股票配资公司自称为专业的股票配资服务平台,同时也提供外汇、期货等投资服务。然而,在其吸引客户进行股票配资的同时,实际上却通过未获得金融牌照的方式,以高息诱惑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这一行为不仅损害了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我国有关金融法规,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属于违法行为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该行为是指在未取得金融监管机构的备案或者批准情况下,向公众吸收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按约定的利率和方式支付利息和本金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存在一定的风险,而且往往会涉嫌非法集资,造成广大群众的财产损失。因此,法律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不合法的行为予以打击和制裁。
金融行业需要进行严格监管
金融行业的监管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金融行业作为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另一方面,由于资金涉及到公众的利益和财产安全,因此金融行业的监管也是非常必要的。
为此,我国不断加强金融监管的力度,完善金融法规和监管机制。同时,各金融机构也应该加强自身的管理,依法合规经营,不得以非法手段获取或吸收客户资金。
投资需谨慎,避免上当受骗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需谨慎。在选择投资平台时,应该认真了解平台的合法资质、信誉度等情况,并进行风险评估和规划,避免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
同时,公众也需要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资金交给没有合法资质的投资平台,以免上当受骗。
对于一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我们应该予以打击和制裁,并加强行业的监管和自我管理,以确保公众的利益和财产安全。
最新评论